体育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以重大体育赛事为契机组织开展体育消费促进活动的通知。通知提出,结合重大赛事、精品赛事、民族特色体育赛事,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各类消费活动,特别是抓住国际国内大型综合性体育赛事窗口期杭州亚运会、广西青运会、内蒙古冬运会等比赛。组织消费季、消费月、消费周等活动,营造浓厚的消费氛围。在策划、组织、举办各类体育赛事和群众健身活动过程中,要把引导和促进体育消费作为重要抓手,有效发挥赛事对体育消费的带动作用。
鼓励各地建立促进消费常态化机制,因地制宜推出体育消费券等惠民举措,鼓励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价向公众延长开放时间。支持地方加强体育消费联动合作,落实消费互惠政策,共同组织消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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